我校2017年辽宁、山东、河南、河北、云南、贵州六地高职(专科)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

作者:招生与就业处 韩培淳  编辑:宣传部  发布日期:2017-08-22

我校2017年辽宁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河北省、云南省、贵州省普通类高职(专科)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,其中辽宁省高职(专科)招生计划516人,录取516人,录取率100% ;河南省高职(专科)招生计划10人,第一志愿录取10人,录取率100% ;山东省高职(专科)招生计划30人,第一志愿录取30人,录取率100% ;河北省高职(专科)招生计划20人,录取20人,录取率100% ;云南省高职(专科)招生计划14人,录取14人,录取率100% ;贵州省高职(专科)招生计划15人,录取15人,录取率100%。

从录取情况看,我校在辽宁、山东、河南、河北、云南、贵州六个省份生源质量稳中有升,有些省份录取分数远高于当地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。

辽宁省高职(专科)理工类批次线为180分,我校录取最高分399分(超二本49分),最低分274分(录取最低分较2016年提高92分),录取平均分为311.2分,录取平均分高于高职(专科)理工类批次线131.2分;辽宁高职(专科)文史类批次线为180分,我校录取最高分427分,最低分292分,录取平均分349.7,录取最低分高于高职(专科)文史类批次线169.7分。

河南省高职(专科)理工类批次线为180分,我校录取最高分390分,最低分350分,平均分364.6分,平均分高于高职(专科)理工类批次线184.6分。

山东省高职(专科)理工类批次线为170分,我校录取最高分427分,最低分352分,平均分383.1分,平均分高于高职(专科)理工类批次线213.1分;山东省高职(专科)文史类批次线为170分,我校录取最高分472分,最低分431分,平均分450.3分,平均分高于高职(专科)文史类批次线280.3分。

河北省高职(专科)理工类批次线为200分,我校录取最高分361分,最低分275分,平均分304.8分,平均分高于高职(专科)理工类批次线104.8分;河北省高职(专科)文史类批次线为200分,我校录取最高分391分,最低分340分,平均分368.7分,平均分高于高职(专科)文史类批次线168.7分。

云南省高职(专科)理工类批次线为300分,我校录取最高分439分,最低分309分,平均分378.6分,平均分高于高职(专科)理工类批次线78.6分。

贵州省高职(专科)理工类批次线为200分,我校录取最高分377分,最低分225分,平均分304.3分,平均分高于高职(专科)理工类批次线104.3分。

下一步招生与就业处将与各省招考办加强联系,全力做好 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,确保高职专科录取率稳中有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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